宜蘭南方澳大橋發生崩塌,不幸釀成傷亡。媒體大篇幅報導:負責維修管理的「臺灣港務公司」行政副總王派峰表示:「一○五年健行科技大學進行橋樑檢測,確實提及鋼索鏽蝕等問題,港務公司一○六到一○七年投入一千萬元改善完畢」。
然而,根據2016年10月宜蘭縣政府發給港務公司的改善函文中,檢附的橋樑維修工項完全沒有提列「鋼索鏽蝕」、而列出維修工項估價總計亦僅45萬元。面對質詢,港務公司才坦承:➡健行科技大學的檢測報告,完全沒有提及鋼索鏽蝕。
宜蘭縣政府在2014年、2016年分別以「限制性招標」委託健行科技大學陳明正教授,進行「橋樑檢測及鄉道橋樑巡查作業委託服務」,決標金額為970萬、996萬。2018年再度以「限制性招標」委託「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檢測,決標金額1124萬5千元。然而,該公司的負責人也是陳明正教授,公司地址電話也和健行科技大學相同。
黃委員國昌:昨天在南方澳發生的那個悲劇,但是到目前為止所揭露的資訊,我覺得有必要加以釐清,因為媒體上面都已經刊載了。
第一個,自由時報報導,2016年的檢測報告發現了鋼索鏽蝕,而且在106、107年花了千萬元把它改善完成。
但是本席去調目前港務公司所提供的資訊,的確在2016年的時候,宜蘭縣蘇澳鎮公所有發函給港務公司,要求針對他們在2016年那一次檢測報告裡面的維護改善事項進行處理,
不過後面我有一點看不太懂,因為每一個項目所列出來的缺失,似乎都是一些比較小的缺失,而且整個工程款加起來只有新台幣45萬元。大概是這邊補一補水泥,那邊鋼筋外露生鏽的地方塗一塗油漆,怎麼會出現這樣子的落差?誰可以說明?
陳總經理劭良(港務公司):我們接到的是宜蘭縣政府給我們的改善建議,但是。。
黃委員國昌:對啊!但是宜蘭縣政府給你們的改善報告,跟你們這位王派峰先生(港務公司行政副總)對外所講的完全對不起來!你們說有檢查到鋼索鏽蝕,我看實際的報告就沒有啊!
陳總經理劭良:它給我們的報告裡面,沒有鋼索鏽蝕這一項。
黃委員國昌:那你們為什麼對外發言說有?
陳總經理劭良:我們沒有說有鋼索鏽蝕這一項。
黃委員國昌:那奇怪了!難道是這個報紙做假新聞嗎?發言的王派峰先生,是你們港務公司的人耶!所以現在確認沒有報告你們鋼索鏽蝕?
陳總經理劭良:沒有鋼索鏽蝕。
黃委員國昌:那這個就怪了!整個新聞都錯啦!第一個,沒有鋼索鏽蝕,所以也沒有106年、107年花1000萬元去修的問題嘛?
陳總經理劭良:有,我們106年、107年的確有花錢去修,做相關的。。
黃委員國昌:花了多少錢?
陳總經理劭良:將近1000萬元。
黃委員國昌:做了什麼事情?就是針對那座橋嘛?
陳總經理劭良:對。
黃委員國昌:你們委託給哪一家公司做?
陳總經理劭良:有不同的委託公司,因為有很多的。。
黃委員國昌:好,沒有關係,你們106年、107年委託哪些公司做、做了哪些東西,什麼時候可以提供資料?
陳總經理劭良:現在資料就在我手上。
黃委員國昌:現在資料全部都在你手上,所以我等一下就可以跟你拿了?
陳總經理劭良:是。
黃委員國昌:好。本席下一個問題要請教宜蘭縣政府,宜蘭縣委託給一個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去做橋梁的檢測,但是我看宜蘭縣政府辦這件事情的時候,全部都是用限制性招標,會用限制性招標就是覺得他最好,所以找他來做,
前兩次都是給健行科技大學,但後一次變成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如果鋼索鏽蝕得很嚴重,在2016年的檢測竟然沒有做出來的話,那我就很懷疑這個公司做得品質到底是怎麼樣?
而這個萬喬豐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剛好就是健行科技大學的老師,所成立的這家公司在104人力銀行登記的住址跟電話也全部都在這所大學裡面,全部都是用限制性招標,而且每次花的錢都不少耶!九百多萬元、九百多萬元,最近一次超過1124萬元,
請宜蘭縣政府說明一下,會讓這家公司一直做,是你們覺得品質都很好,非常滿意,所以不斷地用限制性招標給他們這個標案嗎?
黃處長志良(宜蘭縣交通處):宜蘭縣政府依照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採用公開評選的方式也就是限制性招標,經過公開評選的結果,確實在這三次的委託合約裡面,得標的廠商就如委員所列的這樣。
黃委員國昌:你們為什麼挑他?因為以目前我手上有的資料跟我接到的檢舉,我就很懷疑怎麼會挑這家公司?這句話我也是講給工程會的主委聽,不論行政院要在交通部下、公共工程委員會下,還是要跨部會組成調查小組,這些我都尊重,但是徹查到底、追究責任,我想這是全民的共識跟期待。
現在問題來了,當初這座橋實際是誰做檢測的?我講的不是在上面簽名的喔!第二個,怎麼做檢測?這兩個問題是關鍵,
宜蘭縣政府在過去整個執行的過程、整個檢測維修的報告做得這麼的sloppy,還是不斷地用限制性招標給他標,所以我才想請教宜蘭縣政府,到底是怎麼評選的?
公共工程委員會既然要監督全國公共工程的發包、施做品質,從整個招標的過程到後面執行的過程當中,是不是有符合法規的需求,能不能承諾,這件事情會徹查到底?
吳主委澤成(工程會):這個部分我們同意來做一個查明。
黃委員國昌:好,請問宜蘭縣政府是不是願意提供所有限制性招標的相關文件?
黃處長志良:可以馬上提供給工程會。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交通部交通橋樑法規規定每兩年需檢測一次,2016年宜蘭縣政府完成檢測後,2018年卻未檢測。部長表示這部分有責任,港務局長表示知道2年需檢修一次。 但港務公司董事長表示管理機關同意可以延長到4年,又把宜蘭縣政府檢測報告未看的責任推給基隆分公司。
黃委員國昌:昨天質詢的時候,我就說了,有時候對社會傳遞的資訊可能要力求正確,否則昨天好幾個大報都報導105年的檢測報告有發現鋼索鏽蝕。而我昨天質詢時,港務公司總經理,承認根本都沒有檢測到這一項。
但是後來又發現港務公司說他並沒有逾越檢測年限的規定。部長應該很清楚原則上我們就是兩年要檢查1次嘛!
林部長佳龍:是。
黃委員國昌:那麼他說沒有逾越檢測年限的規定,又再度發出這一個新聞稿,可能不是非常好吧?
林部長佳龍:很不好。
黃委員國昌:昨天部長直接下令徹查17座港區大橋,而且直接駁斥港務公司發布這種擦脂抹粉的新聞稿,就這個部分,我是給予部長肯定。
林部長佳龍:是。
黃委員國昌:但是現在我的問題來了,每兩年要檢測 1 次,這是在交通部相關橋梁檢修的法規當中?
林部長佳龍:對。
黃委員國昌:2016年宜蘭縣政府做完檢測之後,公文有發給港務局,也發給了港務公司,他們都知道嘛?
林部長佳龍:知道。
黃委員國昌:那麼為什麼2018年又繼續沒去做呢?這個事情到底誰要負責任啊?
林部長佳龍:這部分是有責任的,當然他們說一個特殊橋梁本來應該更嚴,結果他們反而更寬鬆,事實上不只說兩年要檢測一次,因為在海風等等各種條件之下,這個橋梁風險是比較高的。
黃委員國昌:我是不是可以先請教港務局的局長,兩年要定期做檢修,局長知道嗎?
郭局長添貴(交通部港務局):知道的。
黃委員國昌:當初為什麼沒有做?
郭局長添貴:當初文是給了港務公司,港務公司就依照105年縣府檢測的報告。。
黃委員國昌:所以你知道2016年有做嘛!在法規上,你也知道2018年該做,為什麼沒有做?
郭局長添貴:這個部分要請港務公司來回覆。
黃委員國昌:我們請港務公司回覆。
吳董事長宗榮(臺灣港務公司):法令規定是2至4年,基本上是兩年為原則,我們是在109年編了500萬元,剛好是3年多、4年。
黃委員國昌:原則上就是兩年,剛才部長講得很清楚了,所以你今天站在這邊,立場跟部長不一樣嗎?
吳董事長宗榮:沒有,我是講法令,當然部長的要求是希望兩年,因為法令規定是如果管理機關同意,可以延長到4年。
黃委員國昌:我接下來再問,當初你們接到宜蘭縣政府做的檢測報告,港務公司有看嗎?
吳董事長宗榮:原來它的維管單位就是蘇澳營運所,蘇澳營運所的上級單位是基隆分公司。
黃委員國昌:基隆分公司的上級單位是誰?
吳董事長宗榮:是臺灣港務公司。
黃委員國昌:對啊!所以我才問你們到底有沒有看啊!你現在是要把它推給基層嗎?
吳董事長宗榮:沒有,我沒有。
黃委員國昌:所以啊!
吳董事長宗榮:我跟委員報告。。
黃委員國昌:宜蘭縣政府出的報告,看起來是滿簡陋的,我到昨天晚上才看到,我發現針對這個特殊橋梁可以只做目視檢測嗎?
吳董事長宗榮:照理講,應該用更嚴格的標準檢視。
黃委員國昌:但是當初宜蘭縣政府的立場,我了解啦!他們覺得那本來就不是他們管的、他們做都是多做。但是報告既然有送到港務公司了,那麼我就會想要請教港務公司,你們拿到這樣的報告,你們的反應是什麼?
你們是覺得這個報告做得非常好,你們就按照報告建議的事項去維修,還是這個報告根本就很粗陋,這種特殊的橋只做目視檢測根本就不夠啊!
吳董事長宗榮: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只來1年,我只是還原。。
黃委員國昌:你的前任是誰?
吳董事長宗榮:前任是吳宏謀、王國材,還有吳盟分。但是不要緊,我概括承受,問我就可以了。
黃委員國昌:我要問的第二個問題是,按照你們給橋梁檢測人員培訓時的相關資訊,我一調出來看,針對這種特殊的橋梁,因為即使你們是目視檢測,用採取 D.E.R.U.的目視檢測項目下去看,那特殊的橋梁下面也應該要檢測鋼纜啊!但在這份報告中卻完全沒有做。
於是我的問題就來了,這份報告當初是怎麼過的?可能港務公司連這份報告都沒有細看以致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不曉得宜蘭縣政府可以回答一下嗎?
主席:請宜蘭縣政府黃處長說明。
黃處長志良(宜蘭縣政府):對於所有檢驗的內容,我們是分106年與107年兩年花了三百多萬元,針對檢驗出有缺點的項目。。
黃委員國昌:我請你針對問題回答,我現在的問題是,這座特殊的橋梁明明就應進行鋼纜的檢測,為何在檢測的項目中卻完全沒有,是不是有請宜蘭縣政府說明?
黃處長志良:宜蘭縣政府每兩年做的定期檢測是針對縣管和鄉、鎮、市的部分。。
黃委員國昌:所以那座橋不在你們的管轄範圍中嗎?
黃處長志良:105年還誤以為是公所管的,所以我們有納進去,並針對全縣七百多座縣管和公所管的進行普測。
檢測的部分包括定期檢測和特別檢測,做完一般性的定期檢測以後,如果管理機關有特別考量,可以進行特別檢測。
黃委員國昌:所謂「管理機關有特別考量,就特別檢測」是指那就是港務公司的事?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黃處長志良:包括地方公所。
黃委員國昌:好,最後一個問題,我昨天看到了兩名檢測員,但這兩名檢測員根本不在你們當初的限制性招標,得標廠商服務建議書的工作團隊當中,我這樣說對嗎?誰可以回答?
黃處長志良:得標廠商當時得標的服務建議書內確實沒有這兩人,但因公司裡面的成員在服務過程中也會更迭,因此還是由服務公司裡後來的成員進行檢測,而當時這個案子的負責人陳明正先生也在現場。
黃委員國昌:因為我昨天要資料,要了半天到今天都還拿不到,有關南方澳大橋 TBMS2 的資料什麼時候可以提供?我問了交通部運研所,請他們提供資料,結果他們說這要問宜蘭縣政府肯不肯給。我從昨天一直聯絡到今天白天,都沒有得到任何資料?
林所長繼國(交通部運研所):我們早上剛與宜蘭縣政府協調好,可以開放系統權限讓宜蘭縣政府進系統撈資料並提供給委員。
黃委員國昌:所以是可以開資料提供給我了嗎?
林所長繼國:對,因為宜蘭縣政府同意了。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
健行科大陳明正與張綵宸,在全國各地承接「橋梁檢測」標案,透過限制性招標承接的標案,自行轉包牟利,將橋梁檢測拿來當斂財工具。陳明正、張綵宸近五年取得政府橋梁檢測標案遍及全國、金額超過1億元。
為了確保橋樑檢測的「真實性」,交通部建立的「橋梁管理資訊系統」要求進行「橋檢前」與「橋檢後」,必須在現場拍攝檢測人員照片,並透過檢測人員之帳號上傳至系統。
結果卻發生橋檢前、橋檢後記載為同一人檢測,照片卻是不同人。兩份報告記載為不同人檢測,照片卻一模一樣。更離譜的是,交通部運研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評鑑」,竟然給予陳明正團隊近五年進行橋樑檢測之縣市「優良」評鑑。
黃委員國昌:上個禮拜發生南方澳大橋的悲劇,但是這件事情發生以後,最重要的是:怎麼樣會發生那樣的狀況?未來要怎麼防止它再度發生?
我從上禮拜開始追,看到一開始是帶風向,說有做鋼纜的檢測、有生鏽、有花錢去修,後來發現是一場謊言,
接下來更離譜的是,既然沒有做鋼纜的檢測,但是我把相關資料調出來,卻發現鋼纜的部分是勾選「良好」,
到目前為止,請問交通部有沒有掌握這個「虛偽不實的資料」是誰記載的?
黃次長玉霖(交通部):檢測的部分是由縣府來進行。。
黃委員國昌:這我瞭解。
黃次長玉霖:港務公司分公司是引用縣府的報告來。。
黃委員國昌:現在我問次長的事情是,這個「虛偽不實的表」是誰填的?交通部掌握了沒有?
黃次長玉霖:目前瞭解起來是學校檢測單位所填具的。
黃委員國昌:那是誰填的?是陳明正填的嗎?是計畫主持人陳明正親自填的嗎?
黃次長玉霖:具體的部分我們必須再進一步去瞭解。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
黃次長玉霖:非常快。
黃委員國昌:非常快是多久?一個禮拜夠不夠?
黃次長玉霖:我們在1個禮拜內來報告。
黃委員國昌:下一個問題,在進一步去看之後,我又覺得非常誇張了,陳明正、張綵宸這一對,有時用健行科技大學名義,然後他們兩個在外面又開了一家顧問公司叫做萬喬豐,全國各個縣市橋梁檢測標案可說是到處拿,
結果我發現,拿了高額橋梁檢測標案,結果做出來的情況是,家裡的人從他的弟弟、他的兒子、他的姐夫,全部都在裡面分錢!
我們的政府花了一千多萬元的標案,可以用500萬元轉包出去給別人做,這根本是拿橋梁檢測來斂財。
但是更誇張的事情是這些掛名負責人、計畫主持人的,像我以前做過很多政府的計畫,我沒有看過一個計畫可以離譜成這個樣子,兩個人各拿上百萬的報酬,不用任何的報銷,然後安排的檢測人員全部都是學生,學生一個月拿3000元,次長,這個情況交通部掌握了嗎?
黃次長玉霖:報告委員,雖然這個是地方政府的檢測工作,但我們將來會建立一套全國性的規範。
黃委員國昌:地方性的檢測為何跟交通部有關係,每個地方縣市政府的橋梁檢測,交通部有辦理評鑑您知道嗎?
黃次長玉霖:有。
黃委員國昌:好,你知不知道宜蘭縣的評鑑結果是什麼?
黃次長玉霖:這個細節。。
黃委員國昌:我直接跟次長說,宜蘭評鑑的結果每次都優良,那是怎麼辦評鑑的?做得這麼離譜,還可以變成優良!或許你會認為這是學校內部他們貪贓枉法、錢怎麼分等等,可能交通部管不到,這個我覺得苛責交通部有點不太公平,
但我為什麼把它提出來?接下來我帶次長來看,他們這個團隊有時用學校、有時用自己開的顧問公司,過去這5年得到的標案超過1億元,遍及全國各個縣市,
不是只有宜蘭,彰化、新竹、桃園,甚至交通部公路總局關於橋梁檢測的標案,通通都有他們,所以交通部要不要徹查?
黃次長玉霖:這個我們會併同地方政府來督促、徹查,如果涉及到交通部的部分,我們內部一定會。。
黃委員國昌:馬上就涉及到交通部的部分了!我為什麼這樣說,為了確保橋梁檢測資訊的正確性,交通部運研所建立了橋梁資訊管理系統,該系統為了確保真的是有符合專業資格的人在現場做橋梁檢測,所以開始前要在現場自拍一張,結束以後也要自拍一張。
我先以2018年宜蘭標案為例,他們在現場拍了照然後上傳上去的照片,其中檢測員是張綵宸,開始、結束的名字都叫做張綵宸,
但這個照片是張綵宸的照片嗎?這個照片不是張綵宸的照片!張綵宸是一位女性,長得是這個樣子,然後上傳的照片完全不是張綵宸而是另外一個人!
次長或許會說運研所在稽核的時候、在評鑑的時候,可能沒有辦法知道這個張綵宸不是長這個樣子,原來他是一個女孩子。
再往下看,「檢測員吳0崴、吳0崴」。現在兩個名字都是吳0崴、吳0崴,然後開始之前長這樣,橋梁檢測完畢後卻變了一個臉,這部分請次長看一下。
黃次長玉霖:報告委員,我們會來深入調查。
黃委員國昌:這個一看明顯就是業務上的登載不實,根本是在亂搞啊!還不只這個樣子,另外一個檢測員的名字叫黃 0揚,右邊的這個名字叫楊0明,黃0揚跟楊0明,兩個明明是不一樣的人,結果照片全部長得一樣,這是什麼橋梁檢測系統?
你們一開始說要建立橋梁維護管理系統,為了確保是有資格的人在那邊做檢測,所以要拍照、要上傳,我覺得一開始的設計都不錯,問題是這些設計根本沒有落實,做得零零落落的,根本拿納稅人當冤大頭。
更離譜的是,這是攸關行人安全的橋梁檢測,可以這樣搞嗎?可以這樣搞嗎?次長,交通部願不願意負起責任徹查到底?
黃次長玉霖:我們會會同縣府把這些案子澈底的清查。
黃委員國昌:好,你要會同縣府把這些案子徹查到底,但我要先跟次長說,我從上禮拜開始要資料要到今天,就是涉及到南方澳大橋105年後台的系統,包括照片長什麼樣子、掛誰的名字,這就牽涉到我問您的第一個問題,把那個系統的資料撈出來,最快、最直接、馬上就對出來了,只要你們給我帳號、密碼,我到後台去看馬上就可以告訴你是誰做的,但是這個資料我整整要了1個禮拜,直到今天我還是沒拿到,
次長可否承諾我,回去會去了解到底出了什麼困難,這個是有什麼國家機密?107年其他縣市的報告等等,把這些照片全部都上傳,是誰做的檢測,這都是公開的資訊,105年突然變得這麼神祕,我要了1個禮拜要到現在沒有辦法要到,次長,今天下班前提供,可以嗎?
黃次長玉霖:我們會要求交通部運研所把目前在資料庫裡面的資料完整的下載之後送到委員的辦公室。
黃委員國昌:謝謝你。上禮拜我找運研所同仁來我黨團辦公室,講了半天後還是不願意提供給我,今天有次長這句話,我相信你,下班以前我都會在辦公室等,拜託運研所同仁把資料全部撈出來以後交給我,因為絕對不是只有宜蘭縣,
全國各個縣市上億元的標案,結果是由這種不肖的團隊胡搞瞎搞,沒有把人命當一回事,這是我絕對沒有辦法容忍的。
第二,也請次長回去好好檢討一下,你們的橋梁資訊維護管理系統(TBMS)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出現了這麼離譜的狀況,同一個名字卻不同照片;不同照片卻同一個名字。
下一個更離譜的問題是,每年花600萬元在做維管,就是那個資訊管理系統,橋梁檢測不算喔!
所以下一個問題就來了,按照這個橋梁資訊管理系統,必須要有橋梁檢測資格的人,才能取得帳號,沒有橋梁檢測資格的人可以取得帳號上傳資料嗎?次長知不知道?
黃次長玉霖:如果這個系統的運作沒有按規定來辦理,這一部分交通部會一併徹查。
黃委員國昌:需要多久時間?
黃次長玉霖:在1個禮拜的時間內。
黃委員國昌:我直接告訴次長,事情離譜到沒有橋梁檢測資格的人,只要廠商跟運研所負責資訊的人講一聲,一封 email 馬上幫他開帳號,也不去管他有沒有橋梁檢測資格。
陳明正他們就是這樣搞的,告訴對方這個人的資料,請他幫忙開帳號,結果就出現剛剛那些莫名其妙的登錄,所以請徹查後台的情況,這個問題答應我1個禮拜內提出。
黃次長玉霖:1個禮拜。
黃委員國昌:最後,我再帶次長看,這是過去這5年交通部運研所針對各個縣市橋梁維護管理作業所做的評鑑報告,我看完這個評鑑報告後快要休克了,宜蘭:2014年優良、 2015年優良、2016年優良、2017年優良,2018年優良,一路優良到底,
業務上登載不實,照片跟人連不在一起,沒有檢測資格的人在檢測,最後評鑑出來的結果竟然是優良。次長,這個要不要一併澈查,當初評鑑怎麼做的?誰要負責?
黃次長玉霖:交通部會責成運輸研究所全面檢討評鑑制度。
黃委員國昌:不要講全面檢討評鑑制度,請問這個評鑑是怎麼做的?你答應我徹查。一個禮拜之內夠不夠?
黃次長玉霖:可以。
黃委員國昌:好,謝謝。